各有關單位:
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規定,現開始申報2016級研究生培養基金,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養基金申報要求
(一)研究生培養基金是無科研項目、無科研經費導師招收2016級研究生的依據,具體文件要求見《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1)。
(二)根據學校綜合改革和“十三五”期間規劃建設需要,本次培養基金優先資助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外語系等學院的數學、物理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外國語言文學等學科。
本次培養基金優先資助申報内容與“船海核”特色學科體系及學校精英人才培養體系相關的項目。
(三)本次培養基金項目用于培養碩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培養基金申報工作安排
(一)請各院系将本次培養基金申報工作通知到相關導師。
(二)各院系對指導教師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指導教師在研項目、科研經費、申請課題是否與其他在研或結題科研課題(項目)重複等情況。
(三)各院系将審核通過後的申請書(一式三份)及彙總表于2016年3月11日前報送至研究生院培養處(同時報送電子版),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三、其它
對于已獲批資助的導師,若未招收到2016級研究生,其2016級研究生培養基金将予以回收。
1.關于修訂《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管理辦法(試行)》
2.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課題申請書
3.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培養基金課題申請書彙總表
研究生院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