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教研部
關
根據《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發表學術論文的有關規定》、《關于學院(學科)制定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學術成果要求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部的學科特點,特制訂本規定。
一、攻讀我部博士學位研究生至少在國内核心刊物上發表(或錄用)與學位論文内容相關的學術論文3篇;其中至少2篇學術論文已發表,且在CSSCI收錄的核心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含2篇)或者在SSCI和A&HCI上發表1篇以上。
二、博士學位研究生撰寫的學術論文投稿前應經指導教師審閱同意。
三、博士學位研究生所發表學術論文中必須至少有兩篇第一作者為指導教師,其餘發表文章第一作者可以為學生本人或指導教師。
四、學術論文的第一署名單位必須為哈爾濱工程大學。
五、國内核心期刊的規定
“國内核心期刊”指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的收錄期刊(可查閱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網頁,網址:http://cssci.nju.edu.cn/cssci_qk.htm)、北京大學出版的《中文核心要目總攬》中收錄的“人文社會科學類期刊”以及《哈爾濱工程大學學報》。
六、其它有關說明
(一)學位論文的成果獲得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有效名次,署名單位為“哈爾濱工程大學”)等同于在國内核心刊物上發表1篇學術論文。
(二)所有核心期刊的增刊均不視為核心期刊。
(三)關于學術論文錄用通知或發表的學術論文及取得科研成果是否與學位論文相關的認定
對于準備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的博士生,由本人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博士生申請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學術論文審查表”(見附件),由指導教師進行審查,主要審查發表的學術論文和科研成果是否與學位論文相關、學術論文是否已被錄用以及是否存在學術道德問題等,指導教師對審查結果負責。
博士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應向研究生院同時提交“哈爾濱工
八、本規定的解釋權歸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研究部學位分委員會。
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研究部
二�一�年六月十日